内审时发现的不合格项分为哪几类?如何区分?
正确答案:
质量体系在建立和实施中可能出现三类不合格,即:
(1)体系性不合格—质量体系文件与有关的法律、法规、质量保证标准、合同等的要求不符;
(2)实施性不合格—未按文件规定实施;
(3)效果性不合格—有时质量体系文件规定是符合标准或其他文件要求的,也确实实施了,但由于实施不够认真或对不合格的真正原因没有找到,纠正措施实施后未能达到规定要求,这种不合格称为效果性不合格。
注:在第二、三方审核时,为了对受审方质量体系作出评定以便决定通过注册或认可与否,常将不合格分为严重(或主要)和一般(或次要)两类。内部质量体系审核不存在通过与否的问题,所以一般只按性质分为上述三类。
(1)体系性不合格—质量体系文件与有关的法律、法规、质量保证标准、合同等的要求不符;
(2)实施性不合格—未按文件规定实施;
(3)效果性不合格—有时质量体系文件规定是符合标准或其他文件要求的,也确实实施了,但由于实施不够认真或对不合格的真正原因没有找到,纠正措施实施后未能达到规定要求,这种不合格称为效果性不合格。
注:在第二、三方审核时,为了对受审方质量体系作出评定以便决定通过注册或认可与否,常将不合格分为严重(或主要)和一般(或次要)两类。内部质量体系审核不存在通过与否的问题,所以一般只按性质分为上述三类。
答案解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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