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某村村民黄某的儿子,由于幼时患病,造成左脚跛瘸,导致行动不便。孩子到了入学的年龄,黄某带他到黄家屯小学报名入学,但学校以他是残疾儿童为由,拒绝招收。为使儿子能够入学,黄某又带他到附近的另一所学校龙门镇小学报名。而龙门镇小学则以此儿童非所属学区为由,也拒绝招收。 问题:学校的做法是否违法?为什么?
正确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残疾儿童、少年有权要求普通学校接收其进入普通班级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黄某的儿子虽有残疾,但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尚可自理,普通小学应给其学习的机会,黄家屯小学和龙门镇小学拒收残疾儿童入学,侵犯了残疾儿童的受教育权。学校的行为是违法的。
答案解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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