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司与韩国公司因水果贸易发生纠纷,依据合同仲裁条款,山东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韩国公司赔偿因水果腐烂造成的损失。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裁决驳回了山东公司的请求,同时裁决山东公司支付韩国公司水果价款50万元人民币。韩国公司申请山东公司住所地的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山东公司认为仲裁委员会在韩国公司未提出反请求的情况下裁决己方支付货款50万元实属不当。山东公司可行使何权利?()
- A、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某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韩国公司赔偿因水果腐烂造成的损失并撤销仲裁裁决
- B、向山东公司住所地的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 C、向山东公司住所地的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 D、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某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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