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Y省人民政府所颁布的《Y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明确规定:“不得公开他人信息资料,不得攻击他人系统,网吧实行实名登记……”并且详细规定了有关罚则。有人认为该条例有关内容违法。 问题:该条例属于何种类别的行政行为?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如何实现对其监督?
正确答案:
该条例属于抽象的行政行为。
对于抽象的行政行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进行监督:地方人民政府的规章应当报国务院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权力机关可以撤销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或规章。
(2)上级行政机关可以撤销或改变下级行政机关违法、不当的规章。
(3)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发现规章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章可以不予适用。
以上三种情况是对行政立法即抽象行政行为监督的法律规定。
对于抽象的行政行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进行监督:地方人民政府的规章应当报国务院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权力机关可以撤销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或规章。
(2)上级行政机关可以撤销或改变下级行政机关违法、不当的规章。
(3)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发现规章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章可以不予适用。
以上三种情况是对行政立法即抽象行政行为监督的法律规定。
答案解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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