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军事法维护国家军事利益的原则?
正确答案:一、维护国家军事利益的原则,要求把维护国家军事利益作为军事立法的主导思想,使维护国家军事利益有法可依
我国《宪法》第2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国家加强武装力量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的建设,增强国防力量。”第5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第55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宪法的上述规定,为在军事立法活动中具体贯彻和体现维护国家军事利益原则提供了依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为依法维护国家军事利益,加快军事立法的步伐,相继制定了一批军事法律、法规和规章,初步形成以《国防法》为基本法的军事法律规范体系。
二、维护国家军事利益的原则,要求把维护国家军事利益作为军事法律规范的核心内容
我国已经制定的军事法,有的直接规定了要维护国家军事利益。如我军《保密条例》在总则中就规定:“制定本条例是为了保守国家军事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军队建设和作战的顺利进行。”《刑法》第十章第420条规定:“军人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是军人违反职责罪。”《军事设施保护法》第3条也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应当从国家安全利益出发,共同保护军事设施,维护国防利益。”同时,维护国家军事利益的原则还大量地、间接地体现在我国其他的军事法律规范之中。此外,维护国家军事利益的原则,既体现在完整的军事法律规范中,还体现在一般法的军事法条款中。如我国《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刑法》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维护国家军事利益的原则,要求对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行为给予法律制裁
维护国家军事利益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的一种义务。不履行这一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接受法律的制裁。我国军事法律规范对危害国家军事利益行为的惩处,一般都有相应的规定。如《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30条规定:“对违犯纪律和故意或过失给国家、军队和人民造成损失,或者在群众中产生不良影响的士兵,应当根据其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第34条规定:“士兵被除名、开除军籍、劳动教养或者判处徒刑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取消或者剥夺其军衔。”《兵役法》第61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基层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再如,根据《刑法》第十章的规定,对军职人员违反军人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犯罪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这种刑事责任在刑罚的种类和适用上比我国刑法要严厉得多,从而有效地维护了国家军事利益。
我国《宪法》第2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国家加强武装力量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的建设,增强国防力量。”第5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第55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宪法的上述规定,为在军事立法活动中具体贯彻和体现维护国家军事利益原则提供了依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为依法维护国家军事利益,加快军事立法的步伐,相继制定了一批军事法律、法规和规章,初步形成以《国防法》为基本法的军事法律规范体系。
二、维护国家军事利益的原则,要求把维护国家军事利益作为军事法律规范的核心内容
我国已经制定的军事法,有的直接规定了要维护国家军事利益。如我军《保密条例》在总则中就规定:“制定本条例是为了保守国家军事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军队建设和作战的顺利进行。”《刑法》第十章第420条规定:“军人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是军人违反职责罪。”《军事设施保护法》第3条也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应当从国家安全利益出发,共同保护军事设施,维护国防利益。”同时,维护国家军事利益的原则还大量地、间接地体现在我国其他的军事法律规范之中。此外,维护国家军事利益的原则,既体现在完整的军事法律规范中,还体现在一般法的军事法条款中。如我国《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刑法》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维护国家军事利益的原则,要求对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行为给予法律制裁
维护国家军事利益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的一种义务。不履行这一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接受法律的制裁。我国军事法律规范对危害国家军事利益行为的惩处,一般都有相应的规定。如《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30条规定:“对违犯纪律和故意或过失给国家、军队和人民造成损失,或者在群众中产生不良影响的士兵,应当根据其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第34条规定:“士兵被除名、开除军籍、劳动教养或者判处徒刑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取消或者剥夺其军衔。”《兵役法》第61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基层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再如,根据《刑法》第十章的规定,对军职人员违反军人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犯罪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这种刑事责任在刑罚的种类和适用上比我国刑法要严厉得多,从而有效地维护了国家军事利益。
答案解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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