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是信达期货公司的首席风险官,任期截止到2012年12月,在职期问经常擅离职守,并且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牟取私利,期货公司的董事会决定免除吴某的首席风险官职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任期未到,不能免除吴某的职务
- B、以上理由不足以让董事会免除吴某的职务
- C、可以免除吴某的职务,但需要提前通知本人
- D、可以免除吴某的职务,无须提前通知本人,届时履行告知义务即可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有
微信扫一扫手机做题
吴某是信达期货公司的首席风险官,任期截止到2012年12月,在职期问经常擅离职守,并且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牟取私利,期货公司的董事会决定免除吴某的首席风险官职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微信扫一扫手机做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