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核定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和复核决定异议处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正确答案:
排污者对环境监察机构核定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排污核定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核,环境监察机构应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对复核决定有异议的,排污者应先缴纳排污费,而后可对排污收费行为提起复议或诉讼。对接到《排污核定通知书》7日内未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同意。
答案解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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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核定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和复核决定异议处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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