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国一居民企业在2017纳税年度获得总所得2000万元。其中。来自本国所得1600万元,来自乙国(来源国)分公司所得400万元。采用直接抵免法计算。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并回答下列问题。 当甲国适用税率为30%、乙国适用税率为30%时,计算该公司应向甲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正确答案:
当甲国适用税率为30%、乙国为30%,两国税率相等时,甲国政府允许该公司用已纳全部乙国所得税冲抵甲国总公司的应纳税额。总所得按甲国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2000×30%=600(万元)
分公司已纳乙国税额=400×30%=120(万元)
实际抵免额120(万元)
总公司得到抵免后应向甲国缴纳的所得税=600-120=480(万元)
该居民公司缴纳的税收总额=480+120=600(万元)
分公司已纳乙国税额=400×30%=120(万元)
实际抵免额120(万元)
总公司得到抵免后应向甲国缴纳的所得税=600-120=480(万元)
该居民公司缴纳的税收总额=480+120=600(万元)
答案解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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