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在A省B市成立了一家房地产经纪股份制公司的分支机构,主要业务是二手房中介。在经纪活动中,经纪人所提供的服务是一种服务商品,不仅有一定的使用价值,而且同样具有经济价值,因此提供服务的经纪人应当向享受服务的委托人收取合理的()。
- A、佣金
- B、回扣
- C、信息费
- D、法定佣金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有
微信扫一扫手机做题
2010年7月,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在A省B市成立了一家房地产经纪股份制公司的分支机构,主要业务是二手房中介。在经纪活动中,经纪人所提供的服务是一种服务商品,不仅有一定的使用价值,而且同样具有经济价值,因此提供服务的经纪人应当向享受服务的委托人收取合理的()。
微信扫一扫手机做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