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实行两审终审?应当怎样正确理解和执行两审终审原则?
正确答案:
两审终审主要是规范审判活动的一项基本原则,指的是一个刑事案件最多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诉讼即告终结的原则。
(1)实行两审终审制是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规定的。我国地域辽阔,不少地方交通不便,审级过多,不利于提高审判效率,也不便于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活动,而且可能浪费人力、物力和时间。实行两审终审制在可能避免这些弊端的同时,还有利于上级人民法院审查、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和判决、裁定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时发现、纠正错误,有力地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防止一审终审制之下极易出现的有错难纠的情况。通过贯彻两审终审制,可以使上下两级人民法院及时总结审判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努力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审判质量。
(2)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做出的尚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服或者人民检察院认为有错误的,可以依法提出上诉或者抗诉,但是,对于上一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后做出的判决和裁定,当事人不得再上诉,人民检察院也不得再按上诉程序抗诉。
两审终审原则并不表明一切刑事案件只有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判决、裁定才发生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最高审级,按第一审程序审理后做出的判决、裁定,同时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做出的第一审判决、裁定,除死刑判决和在法定刑以下处刑的判决外,超过法定的上诉期、抗诉期、仍然没有上诉、抗诉的,同样发生法律效力。
两审终审也并不意味着一切刑事案件只要经过两个审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判决、裁定就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除最高人民法院判处的死刑案件以外,其他判处死刑的案件应当经过高级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决、裁定才发生法律效力。此外,根据《刑法》第63条的规定,各地人民法院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即使已经过一审和二审,也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以后,判决才发生法律效力。
(1)实行两审终审制是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规定的。我国地域辽阔,不少地方交通不便,审级过多,不利于提高审判效率,也不便于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活动,而且可能浪费人力、物力和时间。实行两审终审制在可能避免这些弊端的同时,还有利于上级人民法院审查、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和判决、裁定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时发现、纠正错误,有力地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防止一审终审制之下极易出现的有错难纠的情况。通过贯彻两审终审制,可以使上下两级人民法院及时总结审判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努力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审判质量。
(2)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做出的尚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服或者人民检察院认为有错误的,可以依法提出上诉或者抗诉,但是,对于上一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后做出的判决和裁定,当事人不得再上诉,人民检察院也不得再按上诉程序抗诉。
两审终审原则并不表明一切刑事案件只有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判决、裁定才发生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最高审级,按第一审程序审理后做出的判决、裁定,同时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做出的第一审判决、裁定,除死刑判决和在法定刑以下处刑的判决外,超过法定的上诉期、抗诉期、仍然没有上诉、抗诉的,同样发生法律效力。
两审终审也并不意味着一切刑事案件只要经过两个审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判决、裁定就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除最高人民法院判处的死刑案件以外,其他判处死刑的案件应当经过高级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决、裁定才发生法律效力。此外,根据《刑法》第63条的规定,各地人民法院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即使已经过一审和二审,也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以后,判决才发生法律效力。
答案解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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