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以高某擅自在道路交叉处附近占道经营,影响市容为由,扣押了高某在经营中使用的冰箱一台、手推车一辆及遮阳伞一把,并于第二天向高某出具物品暂扣单,暂扣单上盖有综合整治指挥部的印章(综合整治指挥部为县城市管理局的内部工作协调机构)。高某不服,认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在未表明身份,未制作笔录、未下达处罚决定的情况下认定其占道经营,并扣押经营物品,遂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城市管理局返还扣押物品并赔偿手推车损失300元及食品、饮料损失1000元。关于高某对城市管理局实施扣押享有的法定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高某对执法人员实施扣押有权提出陈述和申辩
- B、高某对执法人员实施扣押享有抗辩权
- C、如高某认定城市管理局实施扣押违法,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D、高某因城市管理局违法实施扣押受到损失,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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