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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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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向乙宾馆发出一封电报称:现有一批电器,其中电视机80台,每台售价3400元;电冰箱100台,每台售价2800元,总销售优惠价52万元。如有意购买,请告知。乙宾馆接到该电报后,遂向甲公司回复称:只欲购买甲公司50台电视机,每台电视机付款3200元;60台电冰箱,每台电冰箱付款2500元,共计支付总货款31万元,货到付款。甲公司接到乙宾馆的电报后,决定接受乙宾馆的要求。甲乙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点为乙宾馆,如双方发生纠纷,选择A仲裁机构仲裁解决。甲公司同时与丙运输公司签订了合同,约定由丙公司将货物运至乙宾馆。丙公司在运输货物途中遭遇洪水,致使部分货物毁损。丙公司将剩余的未遭损失的货物运至乙宾馆,乙宾馆要求甲公司将货物补齐后一并付款。甲公司迅速补齐了货物,但乙宾馆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表示不能立即支付货款,甲公司同意乙宾馆推迟1个月付款。1个月后经甲公司催告,乙宾馆仍未付款。于是,甲公司通知乙宾馆解除合同,乙宾馆不同意解除合同。甲公司拟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宾馆赔偿损失。根据上述情况及合同、仲裁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向乙宾馆发出的电报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2.乙宾馆的回复是承诺还是新的要约?为什么? 3.丙公司是否应对运货途中的货物毁损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 1.甲公司向乙宾馆发出的电报是要约。该要约的内容具备合同成立的条件,所以是要约。
2.乙宾馆的回复是新的要约。依据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本题中乙宾馆对要约中的标的的价款和数量作出了变更,所以乙宾馆的回复视为新要约。
3.丙公司可以不对运货途中的货物毁损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所以本题中,丙公司在运输货物途中遭遇洪水,致使部分货物毁损属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所以可以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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