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欠乙公司工程款50万元,债务到期后甲公司因资金不足久拖不还。同时,李某欠甲公司的80万元货款也已到期,但甲公司未以任何方式催促李某还款,对乙公司造成了损害。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乙公司行使代位权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乙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甲公司对李某的债权
- B、乙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甲公司的名义代位行使甲公司对李某的债权
- C、乙公司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为80万元
- D、乙公司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甲公司负担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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