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于2014年8月在例行税务稽查中,被查出少计收入,应补增值税10万元,欠税未补。2014年9月月末留抵税额为18万元。企业以留抵税额抵欠税的会计处理为()。
- A、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0000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00000
- B、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0000)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00000)
- C、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8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80000)
- D、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8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8000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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