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李某为某文艺团体演员,2017年12月收入情况如下: (1)取得工薪收入6000元,年终奖金4000元。 (2)自编剧本取得某文工团给予的剧本使用费10000元。 (3)以拍卖方式支付100000元购入A公司“打包债权”150000元.其中甲欠A公司120000元,乙欠A公司30000元。2017年12月李某从甲债务人处追回款项100000元。 (4)录制个人专辑取得不含税劳务报酬45000元,与报酬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单位代付。 (5)为他人提供贷款担保获得报酬5000元。 (6)在某国出版自传作品一部,取得稿酬160000元,已按该国税法规定在该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16000元。 计算李某处置债权取得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
处置债权成本费用=100000×120000÷150000=80000(元),处置债权所得=100000-80000=20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20000×20%=4000(元)。
答案解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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