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施工队在城市一条街道旁的一个旅馆工地拆除钢筋脚手架。钢管紧靠建筑物,临街道架设有10KV的高压线,离建筑物只有2米,由于街道狭窄,暂无法解决距离过近的问题。而由于某些原因,又不能切断对高压线的供电。由于上午下过雨,下午墙上仍比较湿。虽然上午安全员向施工工人讲过操作方式,要求立杆不要往上拉,应该往下放,但下午上班后在工地二楼屋面“女儿墙”内继续工作的泥工马某和普工刘某仍在屋顶上往上拉已拆除的一根钢管脚手架立杆。向上拉开一段距离后,马某、刘某以墙棱为支点,将管子压成斜向,将管子斜拉后置于屋顶上。由于斜度过大,钢管临街一端触及高压线,当时墙上比较湿,钢管与墙棱交点处发出火花,马某的胸口靠近管子烧弯处身上穿着纤维衣服,当即燃烧起来被烧伤,刘某手触管子,手指也被烧伤,楼下工友及时跑上楼将火扑灭,将受伤者送至医院。马某烧伤面积达50%,由于呼吸循环衰竭,抢救无效于2月20日晚12时死于医院。刘某烧伤面积达15%,三根手指残废。 本案中,“不按规定的方法操作,把拉杆往斜上拉”属于人的不安全行为。
正确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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