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系某镇党委副书记,分管土地工作。1999年至2000年间,某镇土地管理所私自设立"小金库",以虚假餐费发票等名义套取或直接截留资金36万多元。黄某授意某镇土地管理所所长陈某、副所长李某将钱分掉。在黄某的主持下,土地管理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以发年终奖金、加班费等名义将钱分给全所职工,并由所长陈某、副所长李某制作分款清单,经黄某在清单上签字同意将"小金库"资金24万元发放给全所职工,黄某个人分得21000多元。关于本案各人的行为定性,正确的是()。
- A、黄某不属于土地所的人员,不构成犯罪主体,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 B、黄某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 C、陈某、李某作为本案责任人员,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 D、三人共同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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