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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协调员(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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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用工风险点与控制方法。

正确答案: (一)用工的法律风险
1、用人单位不具备主体资格的法律责任。指无照经营行为及其非法用工行为和其它违法行为。责任: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
2、用人单位订立无效合同的法律责任。无效合同如果属于单位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用人单位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超过1年仍未订立,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4条)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每月支付2倍工资。(82条)
4、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的法律责任安置、治疗、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5、用人单位招用在职劳动者的责任。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内容存在瑕疵的责任瑕疵:未载明必备条款;未将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责任:责令改正;损害赔偿。
(二)用工法律风险控制方法
1、尽可能采取直接用工方式,减少授权订立劳动合同的层级。
2、对于间接用工的合同单位,加强了解和资格审查。
3、完善订立劳动合同的规章制度,严格流程管理。
*一般坚持先签合同后用工;后签合同的,严防超过1个月。*
除了首次就业者,应要求其提供在前一个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上次劳动合同的证明。
*严格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的责任制,避免因失职造成违法用工。
4、合理确定初次用工的劳动合同期限(2-3年),避免过早面临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的困境。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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