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张先生为。国内某企业高级技术员工,2014年度取得的收入如下: (1)每月工资12000元,12月份取得双薪工资12000元,同时取得全年一次奖金56000元。 (2)5月受邀为某大学讲课一个月,大学代缴其个人所得税,取得大学支付的报酬8000元。 (3)6月参加某商场有奖组织的有奖销售活动,中奖所得共计20000元,其中将10000元通过政府部门捐赠给贫困地区。 (4)7月将自有的一项非职务专利技术提供给境外某公司使用,取得收入60000元,该项收入已经在境外缴纳个人所得税7000元。 (5)8月转让2013年无偿受赠的房屋,取得收入780000,已知该房屋的实际价值500000元,受赠过程中发生的税费120000元。 (6)10月从境内某上市公司分得股息2000元(投资于上市公司刚好满1年),取得教育储蓄存款利息8000元,取得日本某投资公司分得股息5000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张先生受邀为某大学讲课,该大学应代缴个人所得税()元。
- A、1363.81
- B、1219.05
- C、1280
- D、1523.81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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