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于2013年3月5日针对乙的某项发明专利权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在以下哪些情形下,乙可以在答复期限内对权利要求作出合并式修改?()
- A、针对甲于2013年4月7日补充提交的美国专利文献
- B、针对甲于2013年4月2日补充提交的意见陈述书,其中增加了权利要求1缺必要技术特征的理由但没有补充证据
- C、针对甲的无效宣告请求书
- D、针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依职权引入的理由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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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于2013年3月5日针对乙的某项发明专利权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在以下哪些情形下,乙可以在答复期限内对权利要求作出合并式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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