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创业板发行标准与海外创业板比较有什么特点?
正确答案:
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者基础仍显薄弱,市场的风险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都有限。出于国情和强化风险控制的考虑,我国创业板发行上市标准的设计在以下两个方面与海外创业板表明出了较为明显的差别。
第一,我国创业板发行上市的数量性标准仍然十分严格大幅度降低企业“盈利”、“经营期限”、“规模”等发行上市的数量性标准是海外创业板市场的共性,为此一些海外创业板被看成没有门槛的市场或低标准市场。虽然我国创业板降低了发行上市的数量性标准,但与海外创业板相比仍然是十分严格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我国创业板仍然强调“净利润”要求,且在数量上均严于海外创业板市场。海外创业板对净利润的要求各异:英国AIM、日本MOTHERS、新加坡SESDAQ、香港创业板无盈利要求;NASDAQ“小资本*市场”其中一条标准规定持续经营净利润不少于75万美元,加拿大多伦多创业板要求“税前盈利在0-20万加元”或“税前盈利在0-5万加元”;韩国KOSDAQ对一般企业要求“最近一年净资产收益率至少10%或者净利润在20亿韩元以上”,针对一些特殊企业则不设盈利要求。我国创业板发行上市标准不仅设置有“净利润”指标,且要求
显著高于有同类要求的海外创业板,这样做主要是吸取了香港创业板、德国新市场等海外创业板的发展教训,且考虑我国企业资源丰富和投资者约束相对有限,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投资者尤其个人投资者对企业价值做出估计和判断,体现了控制风险的监管理念。
二是我国创业板对企业规模仍然有较高要求。我国创业板发行上市标准一是要求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二千万元;二是要求发行后股本不少于三千万元。
三是我国创业板对发行人的成长性有定量要求。尽管海外创业板也重视企业的成长性,但只有少数对此有明确要求,且要求本身没有明确的量化标准,例如日本MOTHERS要求企业上市申请前曾有高增长潜力业务方面的销售记录,新加坡SESDAQ要求企业有良好增长前景。在我国创业板发行上市标准中,对于只有一年盈利的创业企业,要求其在最近两年内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这不仅突出了对创业企业高成长性的要求,也对“高成长性”界定了量化标准。
四是我国创业板要求企业上市前不得存在“未弥补亏损”。海外创业板中,只有韩国KOSDAQ对是否存在资本蚕食及相应比例提出要求,我国台湾柜台买卖中心要求最近一年无累计亏损。我国创业板发行上市标准的设计,考虑到了创业企业的风险高于主板公司,如采用净资产单一指标很可能出现资本蚕食的情况,发行前如存在未弥补亏损,则意味着新股东在企业上市后不能马上分享企业收益,投资者面临的风险更大。
我国创业板对发行人的定性规范要求更为明确细致大多数海外创业板发展和运行所处的法律、公司治理传统、财务会计等制度环境较成熟,各类市场自律组织的功能发挥较为充分,为此,海外创业板对发行人的定性规范要求一般较为宽松。例如,大多数海外创业板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都没有细致的要求。
考虑到国情以及我国创业企业群体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我国创业板发行上市标准的设计在突出保荐机构等市场自律组织作用的同时,在“业绩连续计算”、“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都设置了更为细致和明确的定性规范要求,有利于保证发行人的质量和保护投资者。
第一,我国创业板发行上市的数量性标准仍然十分严格大幅度降低企业“盈利”、“经营期限”、“规模”等发行上市的数量性标准是海外创业板市场的共性,为此一些海外创业板被看成没有门槛的市场或低标准市场。虽然我国创业板降低了发行上市的数量性标准,但与海外创业板相比仍然是十分严格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我国创业板仍然强调“净利润”要求,且在数量上均严于海外创业板市场。海外创业板对净利润的要求各异:英国AIM、日本MOTHERS、新加坡SESDAQ、香港创业板无盈利要求;NASDAQ“小资本*市场”其中一条标准规定持续经营净利润不少于75万美元,加拿大多伦多创业板要求“税前盈利在0-20万加元”或“税前盈利在0-5万加元”;韩国KOSDAQ对一般企业要求“最近一年净资产收益率至少10%或者净利润在20亿韩元以上”,针对一些特殊企业则不设盈利要求。我国创业板发行上市标准不仅设置有“净利润”指标,且要求
显著高于有同类要求的海外创业板,这样做主要是吸取了香港创业板、德国新市场等海外创业板的发展教训,且考虑我国企业资源丰富和投资者约束相对有限,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投资者尤其个人投资者对企业价值做出估计和判断,体现了控制风险的监管理念。
二是我国创业板对企业规模仍然有较高要求。我国创业板发行上市标准一是要求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二千万元;二是要求发行后股本不少于三千万元。
三是我国创业板对发行人的成长性有定量要求。尽管海外创业板也重视企业的成长性,但只有少数对此有明确要求,且要求本身没有明确的量化标准,例如日本MOTHERS要求企业上市申请前曾有高增长潜力业务方面的销售记录,新加坡SESDAQ要求企业有良好增长前景。在我国创业板发行上市标准中,对于只有一年盈利的创业企业,要求其在最近两年内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这不仅突出了对创业企业高成长性的要求,也对“高成长性”界定了量化标准。
四是我国创业板要求企业上市前不得存在“未弥补亏损”。海外创业板中,只有韩国KOSDAQ对是否存在资本蚕食及相应比例提出要求,我国台湾柜台买卖中心要求最近一年无累计亏损。我国创业板发行上市标准的设计,考虑到了创业企业的风险高于主板公司,如采用净资产单一指标很可能出现资本蚕食的情况,发行前如存在未弥补亏损,则意味着新股东在企业上市后不能马上分享企业收益,投资者面临的风险更大。
我国创业板对发行人的定性规范要求更为明确细致大多数海外创业板发展和运行所处的法律、公司治理传统、财务会计等制度环境较成熟,各类市场自律组织的功能发挥较为充分,为此,海外创业板对发行人的定性规范要求一般较为宽松。例如,大多数海外创业板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都没有细致的要求。
考虑到国情以及我国创业企业群体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我国创业板发行上市标准的设计在突出保荐机构等市场自律组织作用的同时,在“业绩连续计算”、“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都设置了更为细致和明确的定性规范要求,有利于保证发行人的质量和保护投资者。
答案解析:有
微信扫一扫手机做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