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对货物检验的时间和地点有几种规定方法?哪一种方法容易被买卖双方所接受?为什么?
正确答案: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对货物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常有以下几种种规定方法:
(1)以离岸品质、重(数)量为准。根据此种规定,出口货物于装运前由装运港约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并出具证书作为品质、重(数)量的最后依据。
(2)以到岸品质、重(数)量为准。根据此种规定,货物运抵目的港卸货后.由该处约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并出具证书,作为解决品质、重量/数量的最后依据。
(3)以装运港检验机构验货后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货列目的港后买力·有复验权,如品质、重(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而责任属:):卖方的,可凭商检机构出具的证书向买方提出异议,作为索赔的依据。
上述第(3)种规定方法容易被买卖双方所接受。因为这种规定方法考虑到买卖双方的利益,在检验问题上做到公平合理。
(1)以离岸品质、重(数)量为准。根据此种规定,出口货物于装运前由装运港约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并出具证书作为品质、重(数)量的最后依据。
(2)以到岸品质、重(数)量为准。根据此种规定,货物运抵目的港卸货后.由该处约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并出具证书,作为解决品质、重量/数量的最后依据。
(3)以装运港检验机构验货后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货列目的港后买力·有复验权,如品质、重(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而责任属:):卖方的,可凭商检机构出具的证书向买方提出异议,作为索赔的依据。
上述第(3)种规定方法容易被买卖双方所接受。因为这种规定方法考虑到买卖双方的利益,在检验问题上做到公平合理。
答案解析:有
微信扫一扫手机做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