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地A公司将3辆进口车卖给乙地B公司,A公司将汽车运至乙地期间受到乙地工商局查处。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口汽车证明涉嫌走私为由,对A公司作出没收3辆汽车并处罚的行政处罚。A公司不服该决定,向乙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工商局的行政处罚。结合行政诉讼证明对象的理论,分析行政诉讼中证明对象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正确答案:
本案的证明对象是与工商局行政处罚合法性和合理性有关的事实,包括:
(1)有关被告行政机关的行政主体资格和权限的事实,即工商局是否具有对该案件处理的法定职权。
(2)原告是否实施了被处理行为或者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即甲地A公司是否实施了走私3辆进口车的行为。
(3)被告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即工商局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4)被告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目的是否正当,即工商局以“涉嫌走私”为由,对A公司作出没收3辆汽车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是否正当。
(5)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与案件的事实、情节和性质是否相适应,即工商局对A公司作出没收3辆汽车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是否适当。
(1)有关被告行政机关的行政主体资格和权限的事实,即工商局是否具有对该案件处理的法定职权。
(2)原告是否实施了被处理行为或者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即甲地A公司是否实施了走私3辆进口车的行为。
(3)被告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即工商局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4)被告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目的是否正当,即工商局以“涉嫌走私”为由,对A公司作出没收3辆汽车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是否正当。
(5)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与案件的事实、情节和性质是否相适应,即工商局对A公司作出没收3辆汽车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是否适当。
答案解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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