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房地产公司于2013年1月1日,通过出让方式,获得B市C县规划区内一地块,从事住宅楼开发建设。并于次日签订了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6000万元,合同约定2013年3月ia开始动工建设。后由于种种原因,该项目直到2014年5月1日才开始动工建设。同时A房地产公司为提高整体投资效益,准备将临街的地块建成商业门市。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A房地产公司要改变该项目部分土地用途,必须取得()的同意。
- A、出让方
- B、B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
- C、B市人民政府城市土地管理部门
- D、C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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