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为此,丙、丁以各自房产分别向乙银行设定抵押,戊、己分别向乙银行出具承担全部责任的担保函。现借款合同已届期,甲无力还款,由于丙、丁、戊、己对担保债权的份额及顺序均未有约定。引起纠纷。下列关于乙银行行使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乙银行可以就丙或者丁的房产行使抵押权
- B、丙承担担保责任后,可向甲公司追偿,也可要求丁清偿其应承担的份额
- C、乙银行可以要求戊或者己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 D、戊承担保证责任后,只能向甲公司追偿,无权要求己清偿其应承担的份额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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