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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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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8月13日,某市峄城区古邵镇后朱元村7位农民,代表39户农民到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称:2003年2月26日购买某种源有限公司销售的“958”玉米种和“981”玉米种有质量问题,造成严重减产,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消协应怎样办理农民的投诉?

正确答案: 受理:市消协接到投诉后,首先查看了购买凭证和投诉书,由于该投诉涉及农户较多,立即向局领导汇报,局领导作出:“抓紧调解处理,防止事态扩大”的批示。我们及时进行受理,并对来投诉的农民代表进行安抚。
调查:通知某种源有限公司对该投诉接受调查调解。该种源有限公司对农民的投诉提出三点意见:
1、不承认玉米种有质量问题,并说公司销售几十万斤种子都没有质量问题。
2、不承认该玉米种是他们销售的,因为投诉人手中的凭证是去年使用的老销售凭证,没有公司销售章,且送货人齐某不是公司的人。
3、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某种源有限公司提出的意见,我们进行了调查,首先会同市种子管理站的专家到田间进行了现场勘验,经调查了解,后朱元村39户农民共在该公司购“958”和“981”玉米种650公斤,种植面积211亩,经专家抽样鉴定,“958”玉米种的纯度只有56%,“981”玉米种的纯度只有75%,玉米种存有质量问题情况属实。
又到某种源有限公司调查,经查证:
1、齐某是该公司2000年招聘的临时工营业员,工资表显示工资发到2003年5月份。
2、在该公司种子仓库发现1张有齐某签字的玉米种出库单,时间是2003年3月26日。
调解:2003年9月5日,市消协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某种源有限公司承认以上调查事实,经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958”玉米种种植面积为89.7亩,每亩赔偿80元,计7176.8元。“981”玉米种种植面积为131.4亩,每亩赔偿20元,计2628.6元,某种源有限公司共计赔偿39户农民经济损失9805.4元。双方均表示满意。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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