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0月,刘某在保险推销员徐某的不断劝说之下,为了摆脱推销员的“纠缠”,就用邻居家一片菜地投保了一份财产保险,并以编造的假名字填写了投保单。徐某明知实情但为了完成当月的业务指标,拿到奖金,并没有制止刘某的行为,还在刘某缴纳的保险费收据上签了字。2003年7月,刘某所在地区遭遇洪水,致使其投保的菜地受到损失,保险公司收到通知后立即派人过来勘查,并支付了相应的保险赔偿金,2003年年底,保险公司在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其投保的行为存有诸多疑点,故调查了菜地的所有权证书和相关证明,发现了实情。保险公司遂以保险合同无效,刘某应当如数返还保险金以及刘某构成保险诈骗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保险诈骗?
正确答案:所谓保险诈骗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违反保险法的规定,已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的方法隐瞒真相,骗取保险金的行为。从主观上说,保险诈骗只能是故意,且必须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本案中,刘某有主观故意,但并没有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动机,而是为了避免保险推销员的纠缠,随便得应付了事。更重要的是,保险诈骗是建立在保险合同有效成立的基础上的,本案中保险合同并没有合法有效,因此不能说刘某构成了保险诈骗。
答案解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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