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A国人受雇于一家B公司,合同是在A国谈判和签订的,并用A国语言写成,工资也是用A国货币支付,该公司为他在A国按照A国国家保险方案办理了保险,合同也将在A国某市管理。他在位于C国的钻井台工作。后来,由于一次事故,该A国人受了工伤。在与公司协商未果后,他在A国法院向B公司提起诉讼。原告以侵权为由要求赔偿,被告要求以合同纠纷进行判决。法官最后将本案件判断为侵权之诉并确定A国法为准据法审决了案件。若将本案件判断为合同之债,则本案最可能的准据法是何国法,理由是什么?
正确答案:
最可能的准据法是A国的法律。对于合同之债,首先应适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确定合同适用的准据法,当事人未选择法律时,以最密切联系原则来确定应适用的准据法。本案除事故发生地、合同履行地在C国外,当事人国籍、法院地、合同谈判地和签订地、合同语体所属国、合同支付币种所属国、有关保险合同的事项均在A国,由此可知,本案最密切联系地国法为A国,法官应以A国法作为准据法。
答案解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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