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工程,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甲施工单位将其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报送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考虑到工程的复杂性,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审核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通过专业监理工程师转交给甲施工单位。 事件2:甲施工单位依据施工合同将深基坑开挖工程分包给乙施工单位,乙施工单位将其编制的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报送项目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接收并审核批准了该方案。 事件3: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甲施工单位及时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索赔申请,并附有相关证明材料,要求补偿的经济损失如下: (1)在建工程损失26万元; (2)施工单位受伤人员医药费、补偿金4.5万元; (3)施工机具损坏损失12万元; (4)施工机械闲置、施工人员窝工损失5.6万元; (5)工程清理、修复费用3.5万元。 事件4:甲施工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了工程竣工报验单。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后,向建设单位提交了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逐项分析事件3中的经济损失是否应补偿给甲施工单位,分别说明理由。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补偿金额为多少万元?
正确答案:
(1)在建工程损失26万元的经济损失应补偿给甲施工单位,因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本身的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
(2)施工单位受伤人员医药费、补偿金4.5万元的经济损失不应补偿给甲施工单位,因不可抗力造成承、发包双方人员的伤亡损失,分别由各自负责。
(3)施工机具损坏损失12万元的经济损失不应补偿给甲施工单位,因不可抗力造成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施工机械闲置、施工人员窝工损失5.6万元的经济损失不应补偿给甲施工单位,因不可抗力造成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5)工程清理、修复费用3.5万元的经济损失应补偿给甲施工单位,因不可抗力增加的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补偿金额=(26+3.5)万元=29.5万元。
(2)施工单位受伤人员医药费、补偿金4.5万元的经济损失不应补偿给甲施工单位,因不可抗力造成承、发包双方人员的伤亡损失,分别由各自负责。
(3)施工机具损坏损失12万元的经济损失不应补偿给甲施工单位,因不可抗力造成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施工机械闲置、施工人员窝工损失5.6万元的经济损失不应补偿给甲施工单位,因不可抗力造成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5)工程清理、修复费用3.5万元的经济损失应补偿给甲施工单位,因不可抗力增加的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补偿金额=(26+3.5)万元=29.5万元。
答案解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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