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乙公司为进行技术改造,拟购置一台专用设备。与乙公司有长期业务关系的甲公司业务员张某得知后,上门表示甲公司可以代为采购该设备,约定交货时间为2004年2月。乙公司表示同意,并在张某带来的盖有甲公司合同专用章的格式合同上签字、盖章。2004年2月,乙公司向甲公司催促交货时,甲公司答复称,张某已于2003年9月下岗,没有该公司业务代理权,该合同无效。乙公司认为两家单位有长期业务关系,一直是由张某代表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甲公司既未告知乙公司解除张某的代理权,又未收回张某持有的盖有甲公司合同专用章的格式合同书,甲公司应对张某的代理行为负责,全面履行合同。双方争执未果,诉至法院。请分析该合同是否有效?甲、乙公司是否应履行合同?
正确答案:该案中,虽然张某的代理权已经终止,但乙公司并不知情,且由于双方具有长期业务合作关系,张某持有有效的甲公司合同书,在此种情况下,乙公司有理由相信张某有代理权,所以该代理行为有效,合同有效。甲、乙公司应履行合同。
答案解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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