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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万人学法网上知识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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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于2006年10月9日与某电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聘为技术员,聘期两年。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竞业禁止: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王某三年内不得在本地区从事与该公司相同性质的工作,如违约,王某须一次性赔偿电脑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因电脑公司拖欠王某2007年9月、10月两个月的工资,2007年11月15日,王某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补发两个月工资,给付经济补偿金;确认劳动合同中的竞业禁止约定条款无效。对于王某的仲裁申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王某可解除劳动合同
  • B、公司应补发王某两个月工资
  • C、公司应支付王某经济补偿金
  • D、公司不应支付王某经济补偿金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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