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物业管理公司负责B写字楼的物业管理工作。一天,租用十层的广告公司行政主管王小姐来找A公司的物业部赵主管。协商在B写字楼大厅及入口处悬挂一幅巨大的欢迎标语。因公司有一重要客户要来公司参观。赵主管本着"客户至上"的服务精神,答应了客户的要求。请问赵主管的做法有无不妥?你有什么建议?
正确答案:
首先,要看该公司有无这方面的规定和平时是否对管理人员进行过这方面的培训。赵主管的做法存在一点问题,因为写字楼大厅为公共部位,其所有权与使用权归属于全体业主,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未得到全体业主(业主委员会)的同意时,均不可对此部位进行任何的处置,本案中赵主管虽主要目的是为业主进行更好的服务,但是客观上已经对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所以其行为有所不妥。为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在《管理规约》、《服务协议》中约定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对部分公共部分进行善意、临时性、非营利性的处置而无需先征得全体业主(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答案解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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