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题:某单位2008年实现营业收入3800万元,营业外收入55万元,发生广告费支出600万元,业务宣传费支出120万元,实现税前利润1250万元,请问该单位2008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多少?
正确答案:
按照2008年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该单位2008年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共720万元,营业收入3800万元的15%为570万元,因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共可税前扣除570万元。
该单位2008年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共720万元,营业收入3800万元的15%为570万元,因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共可税前扣除570万元。
答案解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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