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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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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有限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刘某可以行使下列哪一职权()

  • 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 B、否决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行为的效力
  • C、决定聘任公司经理
  • D、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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