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白酒和果酒。2011年8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购进业务,从国内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80万元、增值税13.6万元,由于运输途中保管不善,原材料丢失3%;从农民手中购进葡萄作为生产果酒的原材料,取得收购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劳保用品,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万元、增值税0.06万元。(2)材料领用情况,企业在建工程领用以前月份购进的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材料,成本5万元。该材料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3)销售业务,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白酒,合同规定,不含税销售额共计200万元,本月应收回60%货款,其余货款于2011年9月10日前收回,本月实际收回货款50万元。销售白酒时支付销货运费3万元,装卸费0.2万元,取得货运普通发票。销售果酒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万元,另收取优质费3.51万元。假定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该企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万元。
- A、13.7
- B、13.91
- C、14.32
- D、14.76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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