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清代“移”的分支及各自适应的行文关系。
正确答案:
清朝对地方衙署和在京衙门分设移文、移会两个分文文种。
移文用于司、道、府以下无隶属关系的较低级衙署相互间行文。
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三类行文关系:
(1)直隶州与非所属之知县。
(2)知县与府首领官、州同、州判。
(3)州同、州判与儒学。此外,从清代档案中所反映的移文运用实践看,还有下列两种关系。
(4)低级文、武官署之间。
(5)地位相当的不同系统官衙之间。
移会用于中央衙署与特定内部机构之间。具体而言,适用移会的行文关系主要有二类:
(1)中央的总收发室通政使司、刑法机关大理寺,除对各部院用咨文外,对其他衙署发文用移会。
(2)隶属于最高监察机关都察院的机构、隶属于内阁的内部机构与各部、院、寺、监行文用移会。
移文用于司、道、府以下无隶属关系的较低级衙署相互间行文。
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三类行文关系:
(1)直隶州与非所属之知县。
(2)知县与府首领官、州同、州判。
(3)州同、州判与儒学。此外,从清代档案中所反映的移文运用实践看,还有下列两种关系。
(4)低级文、武官署之间。
(5)地位相当的不同系统官衙之间。
移会用于中央衙署与特定内部机构之间。具体而言,适用移会的行文关系主要有二类:
(1)中央的总收发室通政使司、刑法机关大理寺,除对各部院用咨文外,对其他衙署发文用移会。
(2)隶属于最高监察机关都察院的机构、隶属于内阁的内部机构与各部、院、寺、监行文用移会。
答案解析:有
微信扫一扫手机做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