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博上有网友贴出河南南阳卧龙区"非正常上访训诫教育中心"的图片,并称有访民被非法拘禁在此。还有网友直接称其为"新型劳教所"。以"非正常上访训诫教育中心"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可以发现多个事例均发生在河南,这一做法已存在多年。宣布废除劳教之后,"非正常上访训诫教育中心"似乎还有增多趋势。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去年12月24日一篇报道称,正阳县财政专门下拨30多万元经费,成立非正常上访训诫教育中心,职能为对非法上访人员"进行24小时不间断训诫、警告和劝导教育"。此前,该省多市、县政府在官方文件中都有类似表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和省信访局、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的要求",对"非正常上访人员",由工作组统一组织公安民警进行初次训诫、警告,接回当地后还要"实行规范的’三位一体、同步进行’训诫警告教育。训诫、警告和劝导教育要在法定地点进行,时间不少于24小时。"请问,下列关于此事的说法,哪些可以成立?()
- A、一些训诫中心的做法不在法律所许可的拘留范围之内;地方政府部门不能在训诫教育和拘留之间,自创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
- B、地方上以红头文件的方式"创设"出"训诫罚",因直接与国家法律相违背,应归依无效
- C、"非正常上访训诫教育中心"本就违法,更当警惕其成为劳教所的替代品,成为一些地方政府违法打击上访民众的新工具
- D、有关方面需要依法介入调查,通过违法审查程序明令废止此类红头文件,方可保卫来之不易的法治改革成果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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