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卫生院值班医生由于家中有事,就让一位刚刚卫校毕业的学生顶替自己上夜班。晚上收治了一名患大叶性肺炎的病人,遂给予输液治疗。夜里,当第一瓶液体滴完后,病人家属找医生续下一瓶液体。该学生睡眼惺忪,在昏暗的房间中信手拿起一个“葡萄糖注射液”瓶,以为是那瓶已经事先加入抗生素准备给病人用的液体,换上液体后,继续给病人滴。大约10分钟之后,病人突然大声惊叫,继之抽搐,迅速死亡。再仔细检查输入药物,发现是将装在葡萄糖瓶中的煤油误输给病人了。本案例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为什么?请简要分析本案例。
正确答案:
本案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为该学生没有得到任何部门的批准和许可,不属于医务人员。但由于因学生的过失导致了病人的死亡,根据《刑法》的规定,该学生应承担刑事责任。而正是由于值班医生的严重不负责任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当然,医院管理部门也没有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如果值班医生不让学生顶替自己值班或该学生稍加查对,这起严重的事故就不会发生了,所以本案是由于多方面不良因素共同造成的。
答案解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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