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同的低保对象如何实施分类救助?
正确答案:
(1)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实行差额补助。
(2)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的保障对象,其保障标准按低保标准的140%全额享受。
(3)持有区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且登记为1-2级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盲视力残疾的重残对象本人,其保障标准按低保标准的120%全额享受;
(4)持有区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患有癌症、白血病、尿毒症、抗排异药物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等八种大病的低保对象本人,其保障标准按现有低保标准全额享受。
(5)持有残疾证的保障对象本人、单身人员、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其保障标准在现有低保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
(6)保障对象曾被评为区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其本人保障标准在现有低保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
(7)保障对象为少数民族的,其本人保障标准在现有低保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
(2)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的保障对象,其保障标准按低保标准的140%全额享受。
(3)持有区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且登记为1-2级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盲视力残疾的重残对象本人,其保障标准按低保标准的120%全额享受;
(4)持有区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患有癌症、白血病、尿毒症、抗排异药物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等八种大病的低保对象本人,其保障标准按现有低保标准全额享受。
(5)持有残疾证的保障对象本人、单身人员、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其保障标准在现有低保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
(6)保障对象曾被评为区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其本人保障标准在现有低保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
(7)保障对象为少数民族的,其本人保障标准在现有低保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
答案解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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