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品牌电视机生产企业为配合税法宣传,同时也为了扩大电视机的销售量,提高市场占有率,策划出这样一个营销方案:在产品宣传单的醒目位置上标有“亲爱的顾客,当您购买的产品后,您将很荣幸地成为了我国的纳税人。”请问电视机生产企业的营销方案是否可行?
正确答案:
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负税人是实际承担税收负担的单位和个人。在这个案例中,当顾客购买电视机后,电视机厂将就这笔销售额缴纳流转税,而税款已加在销售额中通过商品交易转嫁给顾客承担。此时电视机厂才是纳税人,顾客则是负税人。鉴此,宣传单应该改为“亲爱的顾客,当您购买的产品后,您将很荣幸地承担了工厂的税负,将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予以真诚回馈。”这也可见税法宣传任重而道远。
答案解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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