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运用法律方法应有的认识是什么?
正确答案:
⑴要维护法律的尊严性,不允许以权代法;
⑵法律具有不可代替性,其他方法不能代替法律;
⑶法律具有规范性、确定性和稳定性的特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⑷法律方法具有最高效力的特点;
⑸我国实行完全的法治的长期性,法律并非万能的。
⑵法律具有不可代替性,其他方法不能代替法律;
⑶法律具有规范性、确定性和稳定性的特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⑷法律方法具有最高效力的特点;
⑸我国实行完全的法治的长期性,法律并非万能的。
答案解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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