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林某和程某合意拍摄一部音乐MTV,方某进行投资并担任制片。林某为采集丰富的音乐元素,于1997年9月至1998年6月间前往云南、贵州等地进行音乐采风和创作,收集了不少当地的民间音乐供程某参考,两人相互讨论交流对这些音乐元素的感觉,然后由程某具体执笔完成整个音乐MTV的谱曲。该音乐MTV制作完成后,在社会上引起广泛注意。一制药公司未经许可,将该音乐片段和部分画面作为他们广告的组成部分。请问:林某、程某和方某对该MTV作品享有哪些著作权?
正确答案:
方某作为制片人,享有该MTV作品的著作权。程某和林某作为乐曲作者享有作曲的署名权。
《著作权法》第4条规定“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下列作品的含义:……(十一)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臵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因此,该MTV作品属于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著作权法》第15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因此,方某作为制片人,享有该MTV作品的著作权。程某和林某作为乐曲作者享有作曲的署名权。
《著作权法》第4条规定“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下列作品的含义:……(十一)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臵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因此,该MTV作品属于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著作权法》第15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因此,方某作为制片人,享有该MTV作品的著作权。程某和林某作为乐曲作者享有作曲的署名权。
答案解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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