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同市政管委会签有行政承包合同,负责市公交线路站牌建设与维修,作为回报,批准其拥有在站牌上作商品广告的权利。但现由于市政府各部门职能调整过程中,公交线路的站牌管理权又划归市公共交通委员会,该委员会又将站牌广告权重新发包给另一单位。该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它是否具有原告资格?()
- A、不享有,因为市公交委员会并未对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 B、享有,因为市公交委员会的行为侵犯了该公司合法权益
- C、不享有,因为承包合同不属于行政争议
- D、享有,因为市公交委员会的行为是行使市政管理职权的行为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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