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籍人李某2008年随父母定居甲国,甲国法律规定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为21周岁。2009年7月李某19岁,在其回国期间与国内某电脑软件公司签订了购买电脑软件的合同,合同分批履行。李某在部分履行合同后,以不符合甲国有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法律规定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某电脑软件公司即向我国法院起诉。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应适用甲国法律认定李某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B、应适用中国法律认定李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C、李某已定居在甲国,在中国所为行为应适用定居国法律
- D、李某子啊甲国履行合同的行为应适用甲国法律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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