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刚是一名17岁的职业高中学生,在2004年10月6日国庆节放假期间,他潜入某单位办公室,窃得手提电话3部。在公安人员对此案进行侦查时,下列哪些内容属于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
- A、小刚盗窃的事实
- B、小刚的年龄
- C、2004年国庆节期间放长假的事实
- D、小刚犯罪后的表现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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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刚是一名17岁的职业高中学生,在2004年10月6日国庆节放假期间,他潜入某单位办公室,窃得手提电话3部。在公安人员对此案进行侦查时,下列哪些内容属于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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