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由该小区开发商组建成立,具有相应的物业管理资质,系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交房当日,物业服务公司得知小区业主甲某尚未向开发商付清房款,于是拒绝向该业主交出房屋钥匙,双方发生激烈争吵。最终,为避免矛盾升级而影响到其他业主的顺利入住,物业服务公司迫不得已交出钥匙。甲某入住后,物管公司多次催促其付清房款,但业主认为他欠的是开发商的钱,与物业公司无关,故一直置之不理。物业公司于是对住户采取停电、停水的措施,使得该业主无法正常生活,导致该业主的强烈不满。业主未付清房款,物业公司能否扣押业主家钥匙?为什么?
正确答案:物业公司不能扣押业主家钥匙。甲某与开发商之间形成的是房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而与物业公司形成的是物业合同法律关系,这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彼此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同。根据业已成立并生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开发商负有向买受人交付房屋并转移房屋所有权的义务——出卖人将已建成的房屋转移给买受人占有,其外在表现主要是将房屋的钥匙交付给买受人。尽管甲某尚未付清全部房款,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应由甲某和开发商自行解决。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对方无权扣押业主家的钥匙。
答案解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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