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商所接到举报,称辖区内有一酿酒厂以改进工艺为名,购进食用酒精兑水配制成白酒,假借“幸福特曲”名义,以每瓶12元的价格对外进行销售,自2000年8月以来,共销售3000瓶,非法获利1.75万元,该工商所应给予()处罚。
- A、以分局名义对酿酒厂作出行政处罚
- B、以自己名义对酿酒厂作出行政处罚
- C、责令停止生产、销售
- D、罚款7200元
- E、没收违法所得1.75万元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有
微信扫一扫手机做题
某工商所接到举报,称辖区内有一酿酒厂以改进工艺为名,购进食用酒精兑水配制成白酒,假借“幸福特曲”名义,以每瓶12元的价格对外进行销售,自2000年8月以来,共销售3000瓶,非法获利1.75万元,该工商所应给予()处罚。
微信扫一扫手机做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