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题:某首饰商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0月发生的经营业务如下: (1)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玉石首饰,旧首饰作价18万元,实际收取含税金额30万元;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新首饰零售价60万元,实际收取含税金额48万元。 (2)零售镀金项链和银手镯组成的套装礼盒,取得零售收入81.9万元,其中镀金项链收入35.1万元,银手镯收入46.8万元。 (3)外购一批铂金首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商城将该批首饰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商城没有同类铂金首饰的销售价格,成本利润率为6%)。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首饰商城2014年10月应缴纳的消费税合计金额。
正确答案:
该首饰商城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48÷(1+17%)×5%=2.05(万元);
该首饰商城销售套装礼盒应缴纳的消费税=81.9÷(1+17%)×5%=3.5(万元);
该首饰商城将铂金首饰用于职工福利应缴纳的消费税=10×(1+6%)÷(1-5%)×5%=0.56(万元);
该首饰商城2014年10月应缴纳的消费税合计金额=2.05+3.5+0.56=6.11(万元)。
该首饰商城销售套装礼盒应缴纳的消费税=81.9÷(1+17%)×5%=3.5(万元);
该首饰商城将铂金首饰用于职工福利应缴纳的消费税=10×(1+6%)÷(1-5%)×5%=0.56(万元);
该首饰商城2014年10月应缴纳的消费税合计金额=2.05+3.5+0.56=6.11(万元)。
答案解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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