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2014年经营情况如下: 全年销售(营业)收入2500万元;销售(营业)成本16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15万元;销售费用400万元(含广告费380万元);管理费用280万元(含业务招待费25万元);财务费用20万元(含向非关联企业借款200万元9个月的利息支出15万元,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6%);投资收益11万元(含国债利息收入1万元和对境内居民企业2年的投资分红10万元);营业外支出7万元(含购销合同违约金3万元;法院诉讼费1万元;涉税违章罚款2万元,税收滞纳金1万元)。 企业所得税汇算时发现:该企业招聘员工中有3个残疾人员,企业实际支付3名残疾职工工资共计5.4万元,该项支出在管理费用账户已据实记录。 要求:计算该公司2014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正确答案:
2014年利润总额 = 2500-1600-15-400-280-20+11-7 = 189万元
①广告费:调增5万元
2500×15%=375(万元); 广告费超支=380-375=5(万元),应作纳税调增。
②业务招待费:调增12.5万元
25×60%=15(万元)> 2500×5‰=12.5(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5-12.5=12.5(万元)
③财务费用:调增6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200×6%×9/12=15-9=6(万元)
④收入:调减11万元
该企业国债利息收入和从境内居民企业获得的股息、红利性质的所得属于免税收入,
⑤营业外支出:调增3万元
违章罚款属于行政性罚款税前不得扣除;税收滞纳金属于不得扣除项目。
⑥支付的残疾人员工资可加计扣除:调减5.4万元。
⑦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189+5+12.5+6-11+3-5.4=199.1(万元)
⑧该企业应纳的所得税:199.1×25% =49.78(万元)
①广告费:调增5万元
2500×15%=375(万元); 广告费超支=380-375=5(万元),应作纳税调增。
②业务招待费:调增12.5万元
25×60%=15(万元)> 2500×5‰=12.5(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5-12.5=12.5(万元)
③财务费用:调增6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200×6%×9/12=15-9=6(万元)
④收入:调减11万元
该企业国债利息收入和从境内居民企业获得的股息、红利性质的所得属于免税收入,
⑤营业外支出:调增3万元
违章罚款属于行政性罚款税前不得扣除;税收滞纳金属于不得扣除项目。
⑥支付的残疾人员工资可加计扣除:调减5.4万元。
⑦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189+5+12.5+6-11+3-5.4=199.1(万元)
⑧该企业应纳的所得税:199.1×25% =49.78(万元)
答案解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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