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某施工单位签订了一份价款为1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7个月。工程价款约定如下: (1)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 (2)工程预付款扣回的时间及比例为自工程款(含工程预付款)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后,开始从当月的工程款中扣回工程预付款,分2个月均匀扣回; (3)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 (4)工程款按月支付,工程款达到合同总造价的90%停止支付,余款待工程结算完成并扣除保修金后一次性支付。 每月完成的工作量见下表。 工程施工过程中,双方签字认可因钢材涨价增补价差5万元,因施工单位保管不力罚款万元。 列式计算本工程预付款及其起扣点分别是多少万元,工程预付款从几月份开始起扣?
正确答案:
本工程预付款=1000万元×10%=100万元。
起扣点=1000万元×60%=600万元。
由于3、4、5、6月份的累计工程款与预付款之和为:(80+160+170+180)万元=590万元<起扣点600万元,因此,工程预付款从7月份开始起扣。
起扣点=1000万元×60%=600万元。
由于3、4、5、6月份的累计工程款与预付款之和为:(80+160+170+180)万元=590万元<起扣点600万元,因此,工程预付款从7月份开始起扣。
答案解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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